一、吸引建筑产业集聚龙岗(一)鼓励优质建筑企业落户发展优化建筑产业结构,打造具备未来建筑业企业聚集中心、智能建造数创中心、建筑标准制定中心、绿色低碳示范中心、智慧建筑创新中心、建筑科技展示交易中心功能的现代建筑产业园,鼓励建筑业总部企业集聚建筑产业园区,提升龙岗在智能建造、智慧建筑、绿色低碳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二、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五)支持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鼓励建筑业企业单独或组建联合体参与深圳市公共建筑工程、公共住房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包括道路、轨道交通、桥梁、综合管廊等)等项目建设,按以下标准予以扶持:对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综合)资质最高扶持1000万元,对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最高扶持100万元,对承建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获得国家、省、市级优质工程、建筑创新等重要工程奖项的建筑业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四、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十二)鼓励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引领对区内项目达到现行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标准,对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BIPV)按其上年度实际发电量给予支持,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且不超过100万元,五、推动智能建造产业发展(十五)推广智能建造与装配式建筑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对龙岗区内项目按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要求建设,经国家、广东省或市主管部门评定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单位,六、引领智慧建筑推广应用(十八)打造空间智能标杆示范支持龙头企业打造围绕空间智能的研发、展示的立体式、可循环的“空间智能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