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阶梯电价的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规定和陕西省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结果,现拟对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转炉工序执行阶梯电价(执行标准为:2014年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钢铁企业转炉工序能耗>-5kgce/t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1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11月1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厅反映,联系电话:省工信厅节能处,029-63915585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