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凡符合《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漯科〔2014〕20号)有关要求的单位均可申报,各申报单位每年需按照统计局有关要求报送研发费用年报,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填写《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附件材料目录,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研发投入证明,8.科技成果及转化证明(科技奖励证书、科技成果评价证书、应用证明,11.其他能够体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与开发能力的证明,原则上各县区申报数量不超过3个(临颍,市直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2.市直单位已建有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市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已建有市以上各类研发平台的,并将《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证明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送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填写《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并盖章汇总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11月25日前报送到市局资管科,联系人:漯河市科技局资管科朱冬梅0395-3134194附件:1.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心申请书2.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3.漯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4.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5.信用承诺书2022年10月25日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