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28号)、《浙江省中小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18〕100号)、《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支持科技型、成长型、创新型等中小微企业通过创新券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拟安排浙江华企正邦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享受202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部分)补助,合计金额11万元,补助分配方案见附件,公示期为10月25日-10月2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联系人:王鑫巧,联系方式:0578-5887297附件:202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doc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