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产品应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已授权或已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内容必须与申报产品技术密切相关),则应提供能够反映装备技术要求、核心技术参数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核心技术参数应包含《中山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对应目录参数),须提供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须提供实审阶段证明材料和专利正文、附图等内容的复印件,(2)须提供发明专利内容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的关联性说明,(六)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1)应由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2018年度或之后出具的规范性、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检测报告,(4)船舶、海工装备、通用航空、轨道交通等装备产品应提供行业内公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7)检测报告中应体现检测产品的照片和铭牌,检测报告检测产品与申报产品不对应的,5.产品技术查新报告复印件(查新报告查新点应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及核心发明专利相关联),查新内容应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对应,应在资金项目申请表、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处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电话:88320884)附件:1.1.资金项目申请表.xls2.2-1.成套装备中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系统清单.wps3.2-2.成套装备中进口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系统明细表.wps4.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5.4.《中山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0年版)》.pdf6.5.封面参考格式.doc7.6.申报项目镇街推荐汇总表.xls8.7.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业务指导联系电话.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