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现开展2022年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一、认定条件技术创新中心由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型公司以及具有优势的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等牵头,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新型研发组织参与建设,依托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的,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应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地位,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重点学科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有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广泛联合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作网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优势和能力,9.联合共建技术创新中心的,10.当地政府、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承诺为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且技术创新中心已有一定规模的前期投入,二、认定方式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实行公开申报、竞争择优方式确定筹建单位,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编写《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1),四、报送方式及要求各县(市、区)科技局严格按照《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条件、要求,附件:1、附件1、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请书.doc2、附件2、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汇总表.doc3、附件3、济宁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pdf济宁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