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参保企业: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文件精神,拟对市本级参保单位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吸纳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二、补贴条件2018年10月以后企业吸纳以上人员,三、补贴标准岗位补贴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四、申领补贴程序1.申报用人企业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湖南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1)符合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纸质、电子版)(3)与吸纳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提供登记原国有企业和县以上城镇大集体企业职工身份证明,2.审核市就业服务中心城乡就业服务科受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申请,市财政局据实安排补助资金,五、受理时间此次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该项补贴实行每月日常化申报,每月20日之前均可申报此项补贴,六、联系科室及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就业服务科886702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