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区文明办按照复查、申报推荐、审核等评选程序,复查通过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部、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8个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通过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山街道东泊子村、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山街道南沙子村等2个省级文明村镇,确定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部、烟台药物研究所、烟台市大学生创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烟台高新区御花园老年养护中心、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山湾管理处林北村等6个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明显、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过硬、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为省级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候选单位,现将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和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区文明办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联系电话:6922674邮箱:ytgxqxczx@163.com通讯地址: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1308)烟台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0月24日供稿单位:综合管理部供稿人:王清东审核人:齐照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