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基层食品安全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关于推进基层食安办星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舟山市、县两级食(药)安办对申请评价的6个镇(街道)食安办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场预评审等,综合现场评审结果及日常工作情况,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食安办等6个镇(街道)食安办符合“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要求,现将其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10月30日,监督电话:0580-2299963,如有异议,请与舟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80-8111850,附件:2022年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通过验收名单舟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0月24日2022年浙江省四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通过验收名单序号所在县(市、区)申报单位1定海区盐仓街道食安办2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食安办3岱山县衢山镇食安办4嵊泗县嵊山镇食安办5新城管委会临城街道食安办6六横管委会临城街道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