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323511294/2022-01258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02-1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莲都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莲都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21年莲都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和审查表决等程序,确定了3家拟授奖组织,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一、拟授奖组织名单浙江特利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中立建设有限公司荣景建设有限公司二、公示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2月18日,公示期七个工作日,三、反映问题的方式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莲都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莲都区紫金路347号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2050512)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有可联系的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莲都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2月10日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