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5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0条措施》等文件精神,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122家企业拨付普惠性稳岗返还,现将拟可享受此项返还的单位及补贴金额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可致电0795-3220700,并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同级人社部门复核,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附件:市本级2022年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拟拨付情况表(二十八)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