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实施方案》,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工作,二、基本条件申报列入《目录》的创新产品,产品申报列入《目录》,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单位依法在我省注册登记,(二)申请单位建有研发机构,(三)产品由申请单位研制,(八)产品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的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卫生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三、材料要求(一)《目录》申报表(见附件2),(五)国家及我省对该类产品有生产、销售相关规定及特定要求的,应当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创新性查询报告或产品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相关证书、用户使用(试用)报告、省级行业协会推荐意见等,(七)征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信用查询报告,请各地经信局通知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自愿申报,联系人:陈起027-87815859附件:1.2022年《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征集范围2.《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申报表3.2022年《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推荐汇总表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联席会议办公室(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代章)2022年10月20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2022年《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征集范围.docx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docx2022年《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推荐汇总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