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为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有序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保护和鼓励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完善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精神,遵照《关于申报第八批都江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函》(都文体旅函〔2022〕24号)和《关于推荐申报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函》(都文体旅函〔2022〕25号)文件要求,通过前期推荐、初审、专家终评和评审领导小组集体评议等流程,现将拟入选都江堰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拟新增代表性传承人予以公示,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本市级代表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予以调整,若有异议,请及时向都江堰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9日,附件:1、《拟入选第八批都江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2、《2022年拟新增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