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支持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市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一、奖励对象在南通沿江沿海港口从事集装箱装卸及运输的码头企业、内河航运企业、铁水联运企业及提供箱源的货主企业等,当年奖励码头企业每条航线1000万元,此后每年每条航线奖励500万元,当年奖励码头企业每条400万元,此后每年每条航线奖励200万元,当年奖励码头企业每条200万元,当年奖励码头企业1000万元,2022年度新建集装箱码头企业开通上述集装箱航线可视作2023年度新开航线予以奖励,三、奖励兑现及管理1.新建集装箱码头企业航线奖励、箱量奖励资金,既有集装箱码头企业航线奖励资金由市本级承担,箱量奖励资金由码头企业属地政府承担,货主企业、内河运输的重箱奖励、铁水联运奖励资金由市本级和码头属地政府各承担50%,2.符合集装箱航线、集装箱码头吞吐量奖励条件的,3.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管理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