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19日附件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单位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深圳海关建议将海关查验区、外贸船舶停靠位等海关5G网络应用区域纳入到5G智慧港口网络建设覆盖范围采纳建议在5G智慧港口网络建设时充分考虑海关的5G接入终端类型和使用场景特性,建议修改为:“港口场景龙门吊、无人集卡等远控报文和视频数据的回传网络应具备高可用性,采纳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范围原文:“本文件适用于基于5G网络建设的智慧港口”因为场景只考虑了集装箱码头场景,建议本文件只适用于集装箱智慧港口采纳1范围原文:“包括面向港口的5G应用场景(远控场桥、远控岸桥、无人集卡、智能理货、智能巡检)建议增加:车路协同、手持终端等应用场景部分采纳,建议场景中增加:岸桥远控、水平运输(无人集卡、AGV、IGV等)采纳4.1.1原文:“智慧港口的5G网络架构图如图6所示因为是标准化设定文件以及5G技术的不断更新达代,建议修改:5G图6架构图为参考图采纳4.1.2原文:“港口场景主要是5GCPE、摄像头、5G网联无人机、巡检机器人等设备接入5G网络建议增加场景:水平运输(无人集卡、AGV、IGV等)、平板终端、路测设备等部分接纳,路测设备投入港口生产稳定运行后在后续版本中更新4.3.2原文:“图7智慧港口的5G网络低时延方案图由于5G技术的不断更新选代,建议图7减低时延的方法为参考方案采纳4.4.2原文:“终端元余备份网络架构图如图9所示基于实现技术的区别以及技术的不断更新,建议:图9元余备份方案为参考方案采纳4.4.5原文:“核心网分为控制面和用户面两部分,采纳范围本标准规定了5G智慧港口网络建设总体技术要求,包括面向港口的5G应用场景(远控场桥、远控岸桥、无人集卡、智能理货、智能巡检)、5G智慧港口的5G网络规划和建设、5G网络验收及运维标准等,建议按照GB/T1.1—2020相应要求修订为:本文件规定了港口5G应用场景网络建设的远控场桥、远控岸桥、无人集卡、智能理货、智能巡检技术要求,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45G智慧港口专网解决方案建议本文件从智慧港口网络建设的技术要求进行规定,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整体修改4.4.4建议将图10下方文字中的“SPN”修改成统一名称,本标准不做具体规定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标题5G智慧港口集装箱码头网络建设规范或5G智慧港口网络建设规范——集装箱码头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