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高质量充分就业市创建工作,以高质量金融支撑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更多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重点产业链牵头单位等负责)3.支持乡村振兴扩大就业,(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等负责)4.发展新社区工厂吸纳就业,各级政府要支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园区)建设,鼓励支持人社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用工服务保障,支持市、县发展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归雁经济产业园等各类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等负责)(四)落实就业政策,(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负责)16.加强高质量充分就业金融支持,(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等负责)18.提升搬迁社区就业服务能力,开展易地搬迁社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等负责)19.创新智慧就业服务内容,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各部门要将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作为聚力建设幸福安康的重要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