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发放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工作,经审核,符合申领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企业有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凤山供电有限公司、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河池凤山朝阳分店、广西洁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凤山县分公司,企业人员共有29人,按照标准,发放金额共计58000元,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2229,附件:凤山县2022年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人员名单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21日附件凤山县2022年吸纳脱贫劳动力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人员名单1、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凤山供电有限公司韦龙志邓恩豪覃嬴义韩中会2、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河池凤山朝阳分店黄合理3、广西洁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凤山县分公司毛秋云孙美英张海霞黄彩荣吴素娟龚银音杨通应黄梅韦荣珍龙顺岁罗彩清邓艮冬巍仕强廖尉辰巍桂林罗福金龙美花黄转田何彩兰陈彩莲罗秀芝韦秋依陈兰勇张秋菊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