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培育认定工作方案》,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贵阳贵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二、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0月31日三、申报条件(一)设有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或技术转移机构,四、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申报书,并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1.注册地址在贵阳市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经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需到现场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后,2.注册地址在贵安新区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提交至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1.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申报书及试点工作方案,3.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或技术转移机构设置文件、管理人员名单,4.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和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激励措施等相关资料,技术合同登记清单(主要包含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编号、登记项目名称、技术合同成交额、技术输出方及吸纳方名称等)和相关技术合同登记证明,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相关材料,8.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情况相关资料,附件:贵阳贵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单位申报书.doc贵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