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创新发展新动能,形成各县(市、区)、玉溪高新区“十四五”期间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名单,各县(市、区)、玉溪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及技术、财务专家,对县(市、区)、玉溪高新区从省外引进落地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鼓励支持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给予服务机构1万元的省科技创新券补助,各县(市、区)、玉溪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有条件的县(市、区)、玉溪高新区,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健全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组织各县(市、区)、玉溪高新区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务指导手册》,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玉溪高新区、企业在培育期内,各县(市、区)、玉溪高新区每月15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情况,各县(市、区)、玉溪高新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