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解读荣县府办发〔2022〕51号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25日荣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荣县府办发〔2018〕95号)文件精神,现就严格控制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人员控制数管理县属国有企业招聘正式员工,必须在县政府18届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荣县财政局关于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设机构和人员控制数的请示》核准的人员控制数内按《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荣县府办发〔2018〕95号)文件严格执行,二、严格控制数外人员使用县属国有企业现有人员控制数内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县属国有企业一律不得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控制数外人员,使用控制数外人员:(一)企业控制数有空缺,三、严格控制数外人员审核报批程序县属国有企业确需使用控制数外人员的,四、完善控制数外人员管理用人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五、严格责任追究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及时发现并纠正控制数外人员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县县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荣县府办发〔2018〕95号)中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附件:荣县县属国有企业控制数外人员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