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围绕2022年“3·15”活动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以监督执法、消费维权、示范建设为抓手,重点清查主体摆放不实牌匾或证书、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性用语宣传、利用虚构奖项与荣誉欺骗误导消费者等情形,提高维权水平,广泛收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线索,采取成立诉调对接服务中心荣县分中心、市消费纠纷诉源治理荣县分中心、聘请消费维权义工、增加ODR企业数量等方式延伸维权触角,共受理消费投诉16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2万元,建立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库,鼓励硬件条件良好、诚信经营、消费者满意度高的经营者参与创建,指导其增设消费维权机构,依据《荣县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示范创建方案》开展评估验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与正向宣传,我县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1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