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促进镇海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镇区委〔2018〕32号)、《关于印发镇海区航运经济促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建交〔2018〕60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住建局、财政局审核,现决定给予宁波合众海运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18,288,400元,其中:2021年镇海区航运企业奖励项目-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涉及11家企业,共计18,288,400元,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联系电话0574-86378190,2021年度镇海区航运企业奖励项目-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补助奖励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