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瞪羚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大连市瞪羚独角兽企业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大科发[2020]165号),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瞪羚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工作,二、补助标准1、根据企业在2020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已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扣除企业已获市财政支持的大连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2020年度发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后,填写《大连市瞪羚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向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2、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地区)瞪羚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汇总表》,3、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二)申报材料企业应当提交大连市瞪羚独角兽企业资金补助申请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到所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汇总表及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三)申报时间请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于11月4日前将汇总表格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附件:1、附件1-大连市瞪羚独角兽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doc2、附件2-×××(地区)瞪羚独角兽企业补助资金审核汇总表.xlsx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