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文件规定: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可按年度申请,经审核,化州市河西街道绿景启明幼儿园符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按照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的标准执行,该公司共吸纳11名就业人员,补贴金额30000元(叁万元整),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公共服务股,附件:2022年第一批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审核公示名单.xls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