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8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第二批)申报工作,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试行)》(附件1),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评审,按照“条件控制、科学评估、动态管理”的方式开展新设站备案工作,2022年新设站分两批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市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其汇总后并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sbqrsjzck@qd.shandong.cn,市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汇总后择优上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有关要求(一)各申报单位要详细了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三)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认真做好博士后工作,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试行).pdf附件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xlsx附件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xls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