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商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3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21〕183号)、《关于加快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推动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现开展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关于加快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指南》以及《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二、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1月15日(含退回修改、纸质材料寄递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请报送至清远市商务局(电商办),电子版发送至49490886@qq.com,附件:1.关于加快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措施.doc2.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指南.docx3.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项目申报书.docx清远市商务局2022年10月21日(联系人及电话:陈聪,联系电话:0763-336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