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旧工业区整治提升资助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市、区总部企业、境内上市公司、上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以区统计局定报数据为准)企业对自有园区进行旧工业区整治提升不受本条款限制,(三)工业区建成投入运营时间不低于5年,剩余租用年限应在5年以上,经住建部门或辖区街道登记备案的并经住建部门消防验收通过的二次装修、小散工程和限额以上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二次装修工程,(七)自项目二次装修消防验收通过(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验收备案受理凭证)、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规划验收通过(验收、核查通过等证明文件)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资助,选择“旧工业区整治提升资助类项目”(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055149988N444210401Y009),四、佐证材料(一)《深圳市龙华区旧工业区整治提升资助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四)住建部门或辖区街道出具的项目登记备案表、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验收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五)项目设计和施工的合同、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复印件(盖公章),工程现场签证单、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复印件(盖公章)、施工现场照片,需提供设计、工程变更单、隐蔽工程施工记录表复印件(盖公章),五、其它(一)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龙华区旧工业区整治提升资助类项目审核部门,附件:龙华区旧工业区整治提升资助类操作指引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