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34号、《松阳县深化农民异地搬迁工程实施办法》松委办发[2015]104号、《松阳县古市筏铺小区四期补充规定》松大搬快聚指办[2020]9号、《松阳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松委办发[2019]100号等文件精神,由安置农户申报,经村、乡镇及相关部门审核,现将符合2022年第四批异地搬迁农户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向松阳县农民异地搬迁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办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8—8067522,通讯地址:松阳县长松路258号特此公示附件:2022年第四批异地搬迁农户补助发放花名册.xlsx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20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