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在福州注册登记、生产并依法纳税、守法经营和具备可持续生产经营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软件企业(申报软件产品须有软件产品著作权),二、申报条件1.申报产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效期内)之一:(1)获得工信部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推广、省和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优秀软件产品及优秀应用解决方案、市优秀软件产品等称号之一的产品,2.申报产品应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申报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申报的产品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产品品种的具体认定,7.申报企业近二年内未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部门关于质量、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三、申请材料1.经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或市级以上工业区管委会推荐盖章的《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申报表》(附件2),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或市级以上工业区管委会应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3.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同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关于申报企业近二年内未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部门关于质量、环境环保、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市工信局每年对入围《目录》企业的规模进行复核,附件:1.2022年第二批《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汇总表2.2022年第二批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申报表3.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