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现就我省有关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试点方向(一)用水过程循环模式,二、组织实施与管理(一)申报范围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三)申报条件1.工业废水循环利试点企业申报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三、工作程序(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确定2022年度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邮编:110032附件:1.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申报书2.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书3.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推荐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0月17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二、组织实施与管理(一)申报范围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三)申报条件1.工业废水循环利试点企业申报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三、工作程序(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确定2022年度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邮编:110032附件:1.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申报书2.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书3.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推荐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