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规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规范省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现将《关于加强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17日关于加强江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切实提升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中心)建设成效,落实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分中心建设的有关要求,引导鼓励各设区市开展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级中心)建设,充实完善我省临床医学研究协同创新网络,把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作为加快我省医学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进一步优化省内临床医学研究创新网络,考核指标逐步向参与国家重大科研攻关、制定标准共识、推动技术推广、开展临床药物试验、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转变,三、重点工作(一)鼓励开展市级中心建设工作鼓励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参照省级中心管理要求及布局,(二)加快建设协同创新网络积极争取优势领域国家中心分中心落地江西,省级中心面向省内各区域临床医学科技创新需求,加快形成国家-省-市协同的临床医学创新网络体系,(八)完善评价考核体系对省级中心的评价更加注重对省内基层医疗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及本疾病领域重大临床需求的支撑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