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微企业借款人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三、贷款期限和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可向登记注册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个人贷款,2.贷款初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个人贷款资料后,3.贷款复审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借款人,担保资金运营管理机构、经办银行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有无其他贷款情况等进行调查、审核,(二)小微贷款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1.小微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借款人可向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小微贷款,并提供《湛江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附件2)及备注材料(材料均一式三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收到劳动监察机构确认的资格认定审核表后,3.贷款复审担保资金运营管理机构、经办银行原则上需10个工作日内对小微企业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原则上在每年6月初和12月初受理贴息申请,材料齐全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贴息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原则上5个工作日完成贴息审核,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