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社会服务机构: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意见》(京社领发〔202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企业高效优质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范围所认证的社会企业一般应为北京地区依法登记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致力于依靠提供产品或服务等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重点认证养老助残、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托幼服务、特殊群体就业、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区服务等民生保障类社会企业和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家庭、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会企业,二、报名条件(一)使命任务: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优先目标,且在公司章程或相关材料中有明确表述(二)注册信息:在北京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法人单位,在全国或其他省市通过社会企业认证并在北京依法登记注册的,(四)经营管理:有不少于3人的全职受薪团队,财务制度健全,(六)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能实现财务可持续性和盈利性,三、时间安排本年度社会企业认证工作已于近期启动,请各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