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雅安市留存电量价格政策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雅办函〔2022〕4号),2015年10月19日,雅安市制定印发了《雅安市留存电量价格政策扶持产业重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原办法自2015年10月20日起执行,二、起草过程为进一步用好留电政策资金,三、主要内容《办法》共七章,以及留电政策资金的名称、构成、使用方向,明确了留电政策资金的管理主体为留电政策资金管理委员会,对留电政策资金的管理及清算方式进行了明确,明确了留电政策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区、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小水电退出奖补和促进工业经济良好开局,同时明确了留电政策资金可用于临时价格政策补贴以及疏导电价矛盾,第四章扶持条件及标准,明确了新投产企业用电专用设施投资补贴、其它重大产业发展项目补贴的申报、预(初)审、留电政策资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上报的程序,小水电清理整改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留电政策资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上报的程序,《办法》自2022年3月1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