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省级认定条件的科普场馆由省科技厅会同省科协认定为省级科普场馆,由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认定为市县级科普场馆,由省科技厅会同省科协按条件进行省级科普场馆认定,第二章科普场馆认定管理权限和职责第五条省科技厅会同省科协负责全省科普场馆政策制定、统筹布局等宏观管理、省级科普场馆认定、考核及市县业务指导工作,第六条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一)制定本市县科普场馆的认定和管理办法,(三)负责向省科技厅推荐符合省级条件的本市县科普场馆,第八条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科协、财政等相关部门应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关于科普场馆的各项扶持政策,由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省科协将认定结果在本单位官网向社会公示,第五章省级科普场馆职责第十六条省级科普场馆要自觉接受省科技厅省科协及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第十七条经认定为省级科普场馆的单位应将省科技厅和省科协授予的牌匾悬挂场所入口醒目位置,第十八条省级科普场馆应接受省科技厅、省科协、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市县科协组织交办的科普工作任务,第二十三条省级科普场馆要配合省科技厅、省科协和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鼓励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对认定为省级的科普场馆,第二十九条省科技厅省科协和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