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中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提前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09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1073号)和《泉州市水利局关于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计划的批复》(泉水移〔2022〕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170万元(款列“2136902-三峡后续工作科目”),详见附表1,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用于后期扶持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29号)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使用资金,切实做好扶持资金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如期完成任务,并按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工作,附件:1.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分配表2.2022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绩效目标表德化县财政局德化县水利局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