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在我镇辖区内实施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在谢岗镇内开展“项目制”技能培训的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行业组织、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在未依法取得相关培训资质的前提下,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组织应具备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资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在取得相关培训资质后,培训项目名称参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职业(工种)基础知识、操作技能、工作内容等编制培训课程或培训教案,第十一条培训可采用线下、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线上培训所选用的平台应运行稳定,线下培训应保存的资料包括:培训考勤表(签到表),线上培训的应保存平台学习记录,情节严重的应取消本班次补贴,第六章组织管理第十九条谢岗镇项目制培训工作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岗分局负责组织实施,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