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区有关单位:根据上级部门对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的有关要求,现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83号)补充通知如下: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的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且交纳购车定(订)金的时间在2022年10月20日18点前(以本人名下的银行卡或实名认证的电子支付账号付款至汽车销售企业相关账号的资金流水时间为准),完成新购车辆注册登记的消费者须于2022年12月15日前于云闪付APP【南海购车消费补贴】小程序实名申领补贴,逾期不予受理,本补充通知与南府办函〔2022〕83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其他事项仍按南府办函〔2022〕83号文件执行,本补充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0日(联系电话:86337489,86336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