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相关单位、粮食企业:为支持粮食批发、加工、贸易企业等粮食流通主力军、主渠道、主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粮食流通企业“主力军”推进储粮新格局扶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二)粮食企业仓储加工能力提升项目,(五)提升粮食企业产品质量项目,(六)粮食流通主渠道企业扶持项目,分别给予粮食加工企业每家2-3万元的补助,对年度内认真准确报送粮食流通统计和价格监测信息的企业信息员给予1000元补助,并根据申请补助或奖励的项目要求分别提供以下材料:1.市级粮食批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粮食企业仓储加工能力提升项目(1)项目实施报告,2.实施粮食产销合作拓展项目、建立社会责任储备项目、(1)粮食企业省外粮源基地合同或合法采购合同,3.提升粮食企业产品质量项目,4.粮食流通主渠道企业扶持项目,(三)注意事项1.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财政补助或粮食安全专项资金补贴的,2.企业申请提升粮食企业仓储加工能力项目,五、补助兑现市发改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将取消企业申报资金补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