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拟审批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龙井市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433-5039606(环境管理科)传真:0433-5039606通讯地址:吉林省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133400详情见附件,文档附件:37.拟审批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