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根据《奉化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奉科〔2018〕1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使用的科技创新券按规定进行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对象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2、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5年,3、2021年企业未获得各级(包括国家级、省级、宁波级与奉化级)财政科技资金补助,二、需提供的材料1、相关合同、协议、报价单2、记账凭证、企业自付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对账单)3、服务结果证明三、申报程序1、企业登录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附件,2、区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提交区科技局合作科(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1228号区政府东大院6楼610室),四、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3月15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3月21日纸质材料受理地址:大成东路1228号区政府东大院科学技术局合作科联系人:田珊珊毛天添联系电话:89285308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