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龙知办〔2020〕1号)有关要求,我局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在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为切实做好验收工作,如有调整,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将提前另行通知,由项目承担单位准备项目结题报告,专利完成情况,技术、经济、质量、管理等指标完成情况,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账目管理情况主要验收项目专款专用、台账、原始支出凭据情况,六、注意事项请各项目立项单位验收时需提供《龙泉驿区知识产权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以上验收材料需签字、盖章一式一份送至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存档,各单位同时需准备PPT汇报材料,详细汇报项目实施内容、绩效以及目标完成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