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区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4个,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333号)要求,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扬州市邗江测量服务所对区域内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认定全区历史遗留政策性关闭矿山图斑4个,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申请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则认定下列矿山为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的政策性关闭矿山,附:2021年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表.pdf2021年度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统计表.pdf公告时间: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13日(31天)联系人: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科技新城分局联系电话:89963675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