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碳汇和生态补偿等未来大生态产业发展关键技术,三、各计划申报要求(一)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1.企业研究转化与产业化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1)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产学研融合依托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实施的科技项目,(3)合作省市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工作经历,2.省外单位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须与青海省内单位合作,优先支持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其他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及以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技人员,(三)创新平台建设专项主要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农业科技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及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3.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须由建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的医疗机构牵头申报,2.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两院院士、青海学者、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杰出人才、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大型科研仪器补助、科技基础条件能力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不计入限项范围,有违反科研诚信和在“信用青海”省级信用平台存在失信行为的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均不能申报或参与本年度专项,项目申报的参与人员也须在青海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内进行个人信息注册,七、申报方式及联系方式(一)申报方式1.各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青海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39.170.149.33:8020/egrantweb/)注册并登陆申报,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二)联系方式1.项目受理单位青海省科技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吴浩李玉健联系电话:0971-550993655098755509395电子邮箱:qhkjfzzx@163.com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2.项目管理单位军民融合类、涉密项目根据所属计划类别和技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