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黑龙江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地区民政局、地区妇联、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部门残疾预防责任意识,(地区公安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交通局、地区水务局、地区应急局、地区卫健委、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地区市场监管局、地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逐步建立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地委宣传部、地委网信办、地区教育局、地区司法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应急局、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地区总工会、团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地区教育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司法局、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应急局、地区总工会、团地委、地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地区教育局、地区文旅局、地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地委政法委、地区公安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卫健委、地区应急局、地区妇联、地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地区发改委、地区人社局、地区应急局、地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地区教育局、地区民政局、地区人社局、地区住建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卫健委、地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地区工信局、地区文旅局、地区卫健委、地区应急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地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自然资源局、地区住建局、地区水务局、地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康复服务促进行动,(地区发改委、地区教育局、地区卫健委、地区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地区教育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长期照护服务,确定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做好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