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及《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穗民规字〔2021〕2号)明确的2021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解决休渔期间我区渔船船员生活困难问题,经船员申请、街道初审、区级复核,全区共17艘海洋渔船63人符合休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条件,发放金额共计24.696万元(详见附件),无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申请、发放,特此公告,广州市海珠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19日附件:海珠区2022年度休渔补贴发放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