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508号)及《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平台填报,同时于11月1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可在平台下载打印)盖章后报送我局产业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琳琳联系电话:0593-6797016电子邮箱:jmjbgs003@126.com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福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19日各有关企业: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508号)及《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平台填报,同时于11月1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可在平台下载打印)盖章后报送我局产业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琳琳联系电话:0593-6797016电子邮箱:jmjbgs003@126.com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福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