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树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推动我县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管理模式,根据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吉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字〔2017〕221号)和《永新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字〔2018〕3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4月开始,我局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年劳动保障书面年审等情况和各用人单位2021年度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拟将永新县2021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结果为A级的4家用人单位公示如下:A级(4家)江西赣粤恒兴机电材料有限公司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永新县禾水建筑工程公司江西肯特化学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月26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真实姓名(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联系部门:永新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7967-7734802永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