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及省厅相关文件精神,连云港市赣榆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图斑自然资源部共下发301个,总面积19098.68亩,其中属于历史遗留矿山(10类)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并且未治理的图斑122个,面积6619.13亩(详见附表),均已停止采矿活动,均为无主矿山,均未治理,现就我区历史遗留未治理矿山(10类)名录予以公示,自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3月9日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附件:《连云港市赣榆区历史遗留矿山(10类)未治理矿山图斑明细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2022年2月10日历史遗留矿山(10类)未治理矿山图斑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