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7日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统筹用于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反垄断、纤维公证检验等方面的资金)用于支持我省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强化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第四条市场监管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以下简称“省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市场监管资金预算编制,省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市场监管资金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市场监管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对省业务主管部门提报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核,合理确定市场监管资金整体绩效目标,省业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市场监管资金安排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时,省财政厅根据省业务主管部门提报的预算申请、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省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市场监管资金年度预算规模和任务清单,省业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根据管理需要分别对市场监管资金进行重点评价,其中: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公开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省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市场监管资金任务清单和具体支出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因素和分配结果、相关绩效信息等。